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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協商相關專家提出 事業單位因應SARS事件之管理建議措施 (92/4/29)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發布

SARS﹙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已造成國內部份醫療機構或事業單位採取封院或暫時關廠等緊急應變措施,以預防SARS的進一步擴散。對於非醫療機構之事業單位場所,經常是勞工密集且與外界互動頻繁之處所,面對SARS未知病毒可能產生之危害,事業單位也應該擬定相關對策,以因應SARS事件之影響。勞工安全衛生所經與工業技術研究院環境與安全衛生技術發展中心、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中華民國職業衛生學會、中華民國職業病醫學會等學者專家會商,提出事業單位﹙不包括醫療機構,醫療機構應依衛生署相關規定辦理﹚就政策、管理、及教育等三個面向有效防範SARS之流行。

在政策面上,雇主應宣明重視並訂定有防止SARS危害政策,並在提出政策前,確認已將風險評估的結果及風險控制的效果納入考慮,清楚陳述針對SARS事件的整體目標與確保員工免於受到影響之承諾。對於政策之制定,建議應包含:(a)保護勞工不受SARS事件之影響(b)對遵守勞動相關法令及衛生署要求事項之承諾包括對持續改善之承諾;(c)持續提供相關資訊傳達給所有員工,使其認知個人的安全及衛生責任;(d)向利害相關者公開事業單位對SARS處理的方式;(e)定期檢討以確認該政策對事業單位的合宜性。

在管理面上,乃針對政策,事業單位提出適當之管理計畫,建議內容包括(a)人事行政管理措施,如出入國人員追蹤管理方案、人員因病缺勤通報方案、疑似罹患SARS病例通報方案。(b)訪客及承攬商管理措施,如訪客管理方案、承攬商管理方案。(c)環境控制措施,如個人衛生及自我防護方案、膳食衛生加強方案、經手經口傳染降低方案。

在教育面上,建議事業單位提供適當之教育訓練,告知事業單位的政策及處理SARS事件的正確方法,以確認能向員工及其他利害相關者傳達適切的資訊。辦理時需考量受訓人員之語文能力及教育程度。其建議內容包含,事業單位的政策、相關法令規定、微生物危害的傳播方式及正確預防方式﹙含口罩正確之使用﹚、各種狀況下的通報方式、有關SARS防範之訊息傳遞。

另外也提出餐廳用膳及籲請組織內各部門、人員配合事項等建議對策。這些事業單位因應SARS之管理措施,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結合國內各安全衛生相關單位,研擬【事業單位因應SARS事件之建議】資料乙份,基於各事業單位對罹患SARS之風險與願承擔之風險不同,本建議提供原則性作為,這些內容之詳細資料可參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網站(www.iosh.gov.tw),或工研院e-safety網站﹙http://www.e-safety.com.tw/﹚,對於更進一步作為,事業單位應參考權責單位之資料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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