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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驗證測試達標準之口罩,處在高風險之醫護人員請勿使用 (92/5/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發布

目前市面上如有自稱口罩有特殊材料製成,捕集效率在未經驗證測試通過者,醫護人員請勿使用。

一般醫療機構選用N95﹙或同等級,如FFP2﹚以上之口罩,一般可採用通過先進國家認證之口罩,若是醫療機構仍對防塵口罩有疑慮,可洽請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轉送10個口罩給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可協助疾病管制局評估口罩濾材之捕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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