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加工業因應SARS事件之建議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


面對SARS可能產生之危害,事業單位應採取防範措施,以確保勞工及業務相關人員的安全,並防止疫情擴散。本建議僅提供家庭加工業原則性作為。

一、因應SARS措施公告

由負責人將公司所採取之防範措施公佈於佈告欄,向勞工及相關人員公開有關訪客管理、環境管理、人事行政管理等措施。

二、管理措施

(一)訪客管理

所有訪客來訪前先確認是否有發燒(耳溫38℃以上)及呼吸道不適等症狀,如有上述任何情形,建議婉拒來訪及邀約,如確實有必要請提供口罩予訪客佩戴,並請接待訪客的員工做必要之防範。

(二)環境管理

  1. 保持空氣流通,儘量打開門窗,增加通風設施通風量,或將冷氣調為換氣功能;濾網勤清潔(濾網清潔人員需戴口罩)。
  2. 環境清潔及消毒:按鈕、扶手、桌面等手部經常接觸處應經常擦拭;公務車應每天消毒。

(三) 人事行政管理

  1. 員工在上午及下午各測量一次體溫,並保存紀錄。
  2. 員工在進入工作場所前應用肥皂(液)洗手或用酒精消毒。
  3. 人員缺勤,應瞭解其原因;若因身體不適請假,且有發高燒(耳溫38℃以上)及有呼吸道症狀,包括咳嗽、呼吸急促、呼吸困難者,應通報當地衛生局。
  4. 對於符合病例定義之缺勤人員,應詳細尋問其症狀出現前十天內,與內部及其他人員接觸之狀況,並將資料交與當地衛生局。

三、教育

提供教育訓練,告知公司防範SARS事件的措施,建議內容包含:

(1)相關管理措施

(2)個人衛生及自我防護

  1. 注意營養,規律運動,足夠休息以提升免疫力
  2. 勤用肥皂(液)洗手以保持雙手清潔
  3. 打噴嚏或咳嗽應掩口鼻
  4. 雙手被被呼吸道分泌物沾污後(如打噴嚏後)應洗手
  5. 吃東西前,務必以肥皂(液)洗手
  6. 避免用手摳鼻(耳)、摸嘴巴或揉眼睛
  7. 如有呼吸道感染症狀,應戴口罩、儘早就醫,並告知醫師發病前接觸史
  8. 如有暴露史,且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等,應及早就醫,並且告知醫護人員曾出入之場所

(3)相關法令規定

請參看勞委會網站 http://www.cla.gov.tw 進入「SARS勞工權益Q&A」。

註:有關SARS相關資料,如口罩的配戴及選擇、心理壓力的舒緩、及相關事業單位因應之建議,請查尋本所網站(www.iosh.gov.tw/SARS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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